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人员招聘工作人员1名

发布日期:2024-05-07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2.年龄 35 周岁以下;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东台市金海东路1号9楼西办公室)。
联系人:王子睿,咨询电话:0515-85212259。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现场提交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100元。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为1:3,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60分。
3.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报考者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5-88109868

八、报名事项咨询
本公告由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5-8521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