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安丰镇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
为更好地服务安丰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安丰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4名
安丰镇城管队员 2名
安丰古镇景区讲解员要求:招录5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流利,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团队意识强,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旅游管理专业学习经历、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或导游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安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招录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安丰镇城管队员要求:招录2人,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电工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节假日除外) 。
(二)报名地点:安丰镇组织办(政府大楼三楼最西边办公室)。联系电话:85301617。联系人:江倩宜。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书面证明,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岗位比例1:2开考)。
(五)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安丰古镇景区讲解员 5名安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4名
安丰镇城管队员 2名
二、招聘单位
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东台市安丰古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无刑事、治安处罚、行政、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所报岗位的其他条件:安丰古镇景区讲解员要求:招录5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流利,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团队意识强,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旅游管理专业学习经历、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或导游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安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招录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安丰镇城管队员要求:招录2人,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电工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体检费用自理。(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节假日除外) 。
(二)报名地点:安丰镇组织办(政府大楼三楼最西边办公室)。联系电话:85301617。联系人:江倩宜。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书面证明,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岗位比例1:2开考)。
(五)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五、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六、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安丰古镇景区讲解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进行续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1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综合工资3200元-4000元/月,保险等其他待遇参照安丰古镇景区同类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安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进行续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1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同类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安丰镇城管队员与安丰镇城管分局签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进行续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1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同类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
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安丰古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