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武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发布日期:2024-03-29  (此信息已过期)
根据工作需要,东台市人武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台市人武部武装工作人员3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1988年4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自主择业军官或服役满12年士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人员;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单位解聘、开除、辞退的人员,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东台市人武部一楼值班室(东台市范公南路329号),联系人:孙健强,18112445583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地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东台市人民武装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对接收的材料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资格审查并且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正常参加笔试考试的,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设置加分项。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范围以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为主,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加分项:1.服役每满1年加0.1分;2.连续3年编入基干民兵队伍的加0.2分;3.连续三年从事过基层武装工作的加0.4分;4.985院校毕业生、211院校毕业生加0.2分。
2.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项+(面试成绩*60%)。
(2)成绩公布:总成绩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进行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主要全面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东台市人民武装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武装部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