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时堰镇公开招聘城管中队劳务人员5名

发布日期:2024-04-18  (此信息已过期)
为更好地服务时堰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时堰镇城管中队劳务人员5名,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岗位工作艰苦,室外工作时间较长,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强。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而未被删除人员;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不包括节假日。)
2、报名地点:时堰镇党群工作局(镇政府四楼)。联系人:唐睿;联系电话:0515-68969098。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近期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如实填写《东台市时堰镇公开招聘劳务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分析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实施办法:总分100分,根据总分高低排名,高分者录用。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审批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构成参照现有同类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录用关系。
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东台市时堰镇公开招聘劳务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时堰镇综合服务中心
东台市时堰镇城管中队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