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安丰古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导游3名

发布日期:2018-11-10  (此信息已过期)
为更好地服务安丰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台市安丰古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导游3名。

二、招聘单位
安丰镇人民政府、安丰古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刑事、治安处罚,行政、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品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流利,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身高不低于172㎝,女身高不低于158㎝。男性、所学专业为旅游管理相关专业、具有导游证者优先录取。

四、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体检费用自理。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安丰镇组织办(政府三楼最西边办公室)。联系电话:85301617。联系人:陈杰。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书面证明,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低于1:2该岗位不予开考)。
5、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3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古街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绩效+讲解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安丰古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