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安丰镇派出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发布日期:2018-11-14  (此信息已过期)
为更好地服务安丰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安丰派出所招聘3名:联防队员1名(治安巡逻)、消防队员2名(消防救援),其中驾驶员1名。

二、招聘单位
安丰镇人民政府、安丰派出所。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无刑事、治安处罚,行政、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2、联防队员要求: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在20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之间,东台本地户籍。
3、消防队员要求: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在25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之间,东台本地户籍,其中驾驶员要求具有B2以上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

四、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体检费用自理。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11月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8:00 ),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安丰镇组织办(政府三楼最西边办公室)。联系电话:85301617。联系人: 陈杰、。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书面证明,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体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联防队员、消防队员)、面试、考察、公示和录用(低于1:2该岗位不予开考)。
(五)、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五、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联防队员与安丰派出所签订合同,消防队员与安丰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30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各自单位集体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  



安丰镇人民政府
安丰派出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