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西溪旅游文化景区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4  (此信息已过期)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餐饮店(小吃街)店长1名:熟悉餐饮行业管理,具有5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底薪5000元/月,绩效与经营业绩挂钩。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接待礼仪,应变能力强,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截至元月六日(周一)上午12:00。
2、报名地点: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三楼303办公室,联系人:周诗倩,电话:0515—8529199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毕业证书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实施办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
面试时间元月六日( 周一)下午15:00
面试地点: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三楼302会议室。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处罚、处分等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享受西溪景区管委会同类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成绩排名次之的进行递补。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由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