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镇公开招聘交通管理铁骑队警务辅助人员3名

发布日期:2020-07-04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台镇交通管理铁骑队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东台镇招聘交通管理铁骑队警务辅助人员3名


二、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维护东台镇交通秩序管理,在东台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机动巡逻、疏堵保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和参与重大活动交通保障、协助查处交通违法等工作,在东台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镇户籍(含生源地户籍),且常住东台镇境内;
2、男性,20-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至2000年6月30日前) ;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5、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6、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7、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能承担交通治安管理信息化基础性I作;
8、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人员,录取试用合格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组织考取驾驶证。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办法进行。
2、 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日至7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3、报名地点:东台镇党委组织办(东台市宁树路199号东台镇政府1号楼三楼)。联系人:陈媛、祝尔健;联系电话: 85222885.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摩托车驾驶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终止报名或聘用资格。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100元。开考比例为1: 2。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道路交通规则、交通安全知识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另行通知。
3、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形体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自愿申请放弃聘用的,或发现弄虛作假取消资格的,依次递补。
5、体检及考察。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及合同签订。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30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东台镇社区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

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85222884.


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