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

发布日期:2021-04-09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许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用工形式

实行劳务派遣制的用工形式。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许河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退役军人、熟悉安全消防相关知识或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 4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2、报名地点:许河镇党委组织办(镇政府三楼西)
联系人:丁小强、孙国勤
联系电话:0515-69969616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电脑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5、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c、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四、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电脑操作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电脑操作50分,面试50分。根据总分高低,高分者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 :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

许河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