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弶港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发布日期:2021-04-30  (此信息已过期)
为了开展好弶港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经站工作人员1名,退役士兵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东台市弶港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6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方式:
方式一:现场报名,请至弶港镇组织办(弶港政府三楼最西边);
方式二:网络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格,将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原件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1017765689@qq.com;考试当天携带原件至考点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听通知参加有关知识测试;
②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③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实际操作。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位列同分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同分时按笔试分高的优先。如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则直接进入面试。


五、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审核,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六、签订劳动合同
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待遇执行镇同类人员标准,缴纳相关保险。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本人工作实绩良好、综合素质经考查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

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弶港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弶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