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公安局新闻中心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名

发布日期:2021-05-08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共招聘2人,从事公安宣传工作,其中影视制作岗位1名、新媒体运维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18至35周岁的公民;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影视制作岗位: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电视艺术、摄影摄像、数字影视、传媒设计、动漫动画或与其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运用PR、Edius、AE、Maya、3Dmax、C4D等制作包装相关软件。对作品的主题创意、标版设计、动画、质感、节奏、色彩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能独立完成拍摄剪辑、后期包装等工作。
新媒体运维岗位:35周岁以下,新闻传媒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充满兴趣并能熟练使用;掌握基本的PS图片制作修改、公众号制作、H5制作和短视频剪辑技能;关心时政,语言功底扎实,对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有敏锐观察力及思考能力,策划意识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填写《东台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报名表》,2021年5月20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1505931375@qq.com。如有作品可一并发送。
联系人:王警官,13770095717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作品,于5月20日前到东台市公安局1023室(广场路2号)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一份。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笔试合格者,按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依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执行进行政审。
(七)录用及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东台市公安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