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劳动合同制船员1名

发布日期:2021-12-02  (此信息已过期)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合同制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合同制船员1名。

二、报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政治素养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日至2003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简单的电脑操作(WORD、文字编辑等),适合男性;
4、持有普通渔业船员证书或职务船员证书或海事部门核发的船员证书;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市广场路6号农业农村局大楼4008室。联系人:梅涛,联系电话:0515-6989040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船员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等证明材料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船员报名表》,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实际操作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实际操作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实际操作与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实际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实施办法
实际操作结束后,再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实操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实操成绩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五年。拟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本市船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东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船员报名表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