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企业工作人员18名

发布日期:2024-02-29  (此信息已过期)
为更好地服务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东台经济开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无刑事、治安处罚,行政、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4、与经济开发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身体健康。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所报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市东城大道99号开发区管委会312办公室。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0515-89510103。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以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其中,相关工作经验证明需原工作单位盖章。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及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若符合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建筑类安全员证优先条件的,有一项笔试成绩中加2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同进),不足1:3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另行通知。
3、体检及考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50%计算。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区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开发区区属企业同类人员发放基本工资并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区纪工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5-895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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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