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

发布日期:2024-03-01  (此信息已过期)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财务财会类、法律类、计算机类专业;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交通大厦20楼医疗保障局2013办公室。联系人:郑凌睿,联系电话:85222019。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东台市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为1:3,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五、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60分。
3、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269425。本公告由东台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