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许河镇招聘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发布日期:2024-03-21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许河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单位及用工形式
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许河镇人民政府从事相关窗口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4.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相关系统。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6. 服从组织管理,服从统一安排,服从工作调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许河镇党群工作局(镇政府三楼西侧)。联系人:王奇孛,联系电话:0515-69969616,手机:13770297558,现场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 报名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二寸彩照2张,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②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③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⑥党员受处分在影响期的。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录用方式
采取面试和电脑实操相结合的形式,择优录用。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总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应变、沟通等能力,满分100分;电脑实操测试应试人员电脑办公软件(Word和Excel等软件)使用能力,满分100分。最后按面试成绩、电脑实操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高分者录用。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6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本镇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劳务派遣期间,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5-85303909。本公告由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东台市许河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