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高新区公开招聘园区食堂工勤人员2名

发布日期:2024-03-25  (此信息已过期)
为更好地服务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园区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刑事、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
2、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关心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
2、报名地点:东台高新区科创大厦808办公室。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15—8950008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证件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验证;已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格,所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人员;②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被开除公职,在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人员;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⑤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二)考试  
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需办理健康证。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四、其他事项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凡是伪造相关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直接辞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5年,同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招录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同类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并且服从高新区统一调配安排